2011年10月1日22點左右本人從大沽路海河東路乘搭一輛車牌號爲津E10208的出租車.剛做上車發現司機並未打表,故以此反覆詢問出租車司機,但出租車司機一直當沒聽見,後來我語氣嚴肅的質疑不打表如何收費的問題,司機終於回答說不需要打表,對我提出的如何收費問題持不理睬態度.隨後司機含糊其辭說是起步價,我隨即詢問起步價是多少錢,但得到的又是司機冷淡的愛理不理的沉默態度.我要求其停車.停車後我拒絕了司機的車費要求,其態度惡劣,口中罵罵咧咧,我與其理論時,我的女朋友嫌惹麻煩將錢給了出租車司機.最後我們無奈離開.本來高高興興的出來玩對天津的印象真的很不錯,一下全都毀了.
尊敬的網友長春遊客: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辦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辦理。現您反映的問題我辦相關部門正在辦理,我們將盡快以二次答覆的方式給您回覆,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客運交通管理辦公室
2011年10月11日
您好!針對您反映的問題,我辦相關部門加強對客運出租汽車市場的檢查工作,遇有違反《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規定的行爲,現場查扣,並按照條例規定嚴肅處理。
感謝您關心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