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非農業戶口,老公是天津北辰費農業戶口,結婚3年,孩子3歲。他和孩子的戶口落在以前他父親的房屋地址(北辰饒河裡),他父親2001年過世後,母親將房子出售給別人且已經過戶。我們現在沒有自己的房子,在外租房住,他以前的居委會讓他把戶口遷走,說是不便於管理,可我們不知道將戶口遷到那裡,那裡又能接收,而且孩子就快上學了。
現在就我一個人上班,收入很低,各方面都符合公租房的條件,可就是批不下。請相關部門給個解釋!
尊敬的李燕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關於戶口遷移問題,建議您先向當地公安部門進行諮詢,協商解決辦法。公租房的辦理問題,請您直接到我去房管局房改辦進行申請,相關的手續及流程,工作人員將會給予您詳細解釋。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