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尊敬的市局領導:
目前我市區內的所有街道的中心隔離護欄高度過低,(僅到行人膝蓋處)對交通安全保障作用不明顯。目前行人違章出了無視紅燈外,隨意隨處跨越護欄已經十分普遍,到處可見行人這種交通違章現象。由於隔離護欄低,常有小學生、甚至一些老年人都可以輕易跨越,機動車通行能力受阻,車速始終提不上來,導致車禍頻發,通行受阻。
我認為,在交通違章治理上,特別是在當前社會,人們的自律意識不強,單靠宣傳教育和寄希望於行人的自覺意識是不現實的。在加大懲治力度的同時,還應該加強交通硬件設施的科學研究與運用,那就是提高隔離護欄的高度,最起碼也應該達到120公分左右高度(人體腰部),這樣行人就無法輕易跨越,從而提昇了機動車通行速度,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緩解擁堵現象。
我們應該學習北京的交通設施布局,現在北京的市內街道一直采用高隔離護欄,根本看不到行人跨越,也無法跨越,車速一般比天津快。
當然,天津的低隔離護欄看起來好看,但其存在著較大的安全隱患,中看不中用,由於重量輕,可以隨意挪動。為了公民的安全,建議還是將美觀讓位於安全,無論是生產還是交通,安全始終應該是第一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