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同志:在張自忠路與營口道交口可否安置醒目行駛標志?能否左轉調頭上橋?那個路口有交警值守時也沒見過阻攔左轉調頭上橋,但不知為何有暗中拍攝呢?不是要公開、公正執法嗎?請幫忙解答一下,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8月9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交管部門十分重視,該路口已設置車輛行駛標志、標線,車輛進入路口必須按導向標線指示方向行駛,車輛不按導向車道指示調頭行駛屬於交通違法行為。民警進行攝錄處罰,符合《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的規定,不存在問題。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