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張黎榮出生1960年10月。
我是1977年10月知識青年下鄉在長沙市農場,1979年11月轉到薊縣1980年1月到薊縣供銷社工作直到2011年3月退休。
我單位是在2008年10月轉的事業編,我在供銷社審計財計科工作24年,一直擔任會計工作,2001年取得助理會計師當年企業聘用一直到2010年12月,歷來填寫各種檔案表格行政職務一欄都是科員。2011年新來領導說不聘用給解聘了,行政職務是普通工人崗?退休工資核定為工人,我不明白!
另外:1、我是2011年3月辦的退休,發證為什麼是2010年10月? 2、去年年底天津市漲工資我我也工資預算出來沒發,不知我的退休工資是漲後的還是漲前的工資?
3、我乾了近30年的會計工作最後定崗卻是普通工人?
4、在入事業編制時我已經納入專業技術人員編制!按規定退休年齡到55周歲,但是退休時又按普通工人核定工資想不通?
敬請回復為盼!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情況比較復雜,在此我們不能簡單判斷單位的做法是否正確。建議您通過申請人事爭議仲裁,由仲裁機構進行裁決。 到用人單位所屬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訴。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