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管辦:
請問津E牌照的天津市出租車在大港城區可以採取不打表以議價的方式來運營嗎?爲什麼在大港城區運營的津E照的出租幾乎都不打表?有的駕駛員還將車門貼的起步租價標籤撕掉, 不打表的話那就沒有發票,司機給一張原來用過的票是符合規定的嗎?本來以爲大港運營着部分津E的出租車,以後出門終於可以再也不與出租司機討價還價採用議價的方式了,誰知那次特意打了一輛津E牌照的出租車,司機卻告訴不打表!請求客管辦,要求並監督這些津E牌照的出租車在大港城區運營時採用打表的方式,如果這些津E的出租車都採用打表的方式的話,那將在運營上將會比大港區域性出租車有一定的優越性、客源也會比大港區域性出租好得多!多數乘客還是會選擇津E打表的正規出租出行!
尊敬的姚錚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問題我辦相關部門正在辦理,我們將盡快以二次答覆的方式給您回覆,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客運交通管理辦公室
2011年6月3日
您好!收到您反映的問題後,我辦領導十分重視,已責成大港客運管理部門加強對大港城區客運出租汽車市場的檢查工作,遇有違反《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規定的行爲,現場查扣,並依據條例規定追究其責任。
感謝您關心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