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二婚的丈夫有外遇,不想離婚的女子劉某半夜拿菜刀將丈夫的腳砍成輕傷。記者今日獲悉,56歲的劉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在豐臺法院受審,已和她離婚的張先生提出8萬元民事索賠。
檢察機關指控,2010年9月2日4時許,劉某因其丈夫張先生與其離婚,心存怨恨,在家中持菜刀將丈夫左腳砍傷,經法醫鑑定爲輕傷。劉某當天自行投案。
據瞭解,劉某與張先生都曾離異,2003年倆人組建家庭。2006年,張先生曾以夫妻感情破裂爲由,3次起訴離婚,均因劉某不同意,未被法院准予。事發當日,法院原本要對張先生第4次起訴離婚進行宣判。
在法庭上,劉某表示認罪。她自稱覺察丈夫自2006年開始和別的女人關係親密,常常夜不歸宿。她曾經打車跟蹤,但沒抓到證據。“當天我喝了酒,我想和他離婚後連住的地方都沒有,砍傷他,別的女人就不會要他了,我伺候他一輩子。”劉某說道。
事實上,劉某的做法不僅無法留住丈夫,反而讓兩人徹底決裂。去年10月,法院判決准許二人離婚。61歲的張先生還提出了8萬元的民事索賠。對此,劉某表示願意賠償,但賠償能力有限。此案沒有當庭判決。(雪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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