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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領導:您好!
我父親是天津市人,我母親是四川人落戶在包頭市河灘溝,二老結婚在四川婚姻,現在已經回到天津居住生活20多年,當時從四川轉到天津來一直也沒把我母親的戶口給移入天津,因爲沒有戶口的問題,我母親一直上不了保險,現在我們一家人也是幾經展轉辦理戶口的問題也是沒有辦回來。以下是天津市當給我提出的需要我母親原戶籍地的一些資料和證明。
1、河灘溝派出所新的遷移證的存根。複印後蓋章
2、開據媽媽的基本情況證明和具體河灘溝的居住地址
3、什麼時候戶口遷移出來的?是否能再補辦一張戶口遷移證
4、開證明的時候寫明媽媽的身份證號碼
我們也回去辦理過,可是說是因爲年限太長了,又都是手寫的,查不出來,由於我母親精神方面有些失常,我們做晚輩的也不是很清楚當時我母親的戶口是怎麼弄丟的,至今想找卻找不回來,特別求助一下律師,我的母親還能有戶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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