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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了十幾年的房子現在要拆、婆婆是後婆婆。她去世後公公就把房子給了他的2子就是我們居住,現在是我丈夫2007年去世.公公2004年去世.後婆婆是2002年去世的.房子要拆.才發現房產證是小姑子的,他們現在又賣掉了房子,天天催我搬家,昨天還停了我的電,我現在該怎麼辦呢?
小姑子拿出的房產證是1997年房改時辦的房產證,是我公公單位的房改房.但是我公公現在去世了.我到他原單位卻什麼也查不出來.連我公公的名字都沒有了.到房管所查說是一開始就是我小姑子的房產證.我的意思是.雖然是她現在有房產證但那是她母親也就是我後婆婆在世時給辦的 .但是後婆婆一死公公就把房子親自交給我們住了.那我公公的行爲不起什麼作用嗎?我一點說法都沒有了嗎?我和17歲的女兒就只有搬出去了嗎?
我女兒的戶口和我小姑子及公公的戶口都在一起的.我女兒有權要求補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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