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wendaoshua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宅基地屬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只有該組織成員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權;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第2條第2款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爲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
因此,非本村戶口人員尤其是城市居民購買此套房屋,是國家所禁止的。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
201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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