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慶海: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我們將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1年1月6日
尊敬的王慶海:
您好,對於您的問題回復如下:
我公司原計算采暖計費面積時,對原規定理解有誤,多年來計算面積值偏小。2010年根據津政熱辦[2004)53號文件的規定進行了調整,於8月6日以『敬致熱用戶一封信』公告各用戶,並根據該文件規定的供熱建築面積與各熱用戶簽訂了供用熱合同。故今年大部分用戶采暖收費面積有所增加(附:敬致熱用戶-封信)。
附件:
敬致熱用戶的一封信
尊敬的女士們、先生們:
現就我公司重新核定您們的采暖計費面積事項說明如下:
遵照天津市供熱辦公室下達的文件規定:居民住宅的采暖費收繳按照『供熱建築面積』計算。供熱建築面積=住宅使用面積+1/2共用牆體面積+非共用牆體面積。此計算公式中明確指出了凡與用戶住宅相連的所有牆體的面積應全部計入采暖計費面積。
但是我公司截止到2010年6月末,在與諸位簽訂的供用熱合同中,其采暖面積的計算一直使用 『住宅套內建築面積-陽臺建築面積=采暖計費面積』的方法。
建築行業所指 "套內建築面積"是以牆體中心線為界計算出來的,只包括了您的住宅所有牆體的一半面積,所以我公司多年來給您們核定的采暖計費面積值均偏小了。
為了貫徹落實市主管部門的規定,為了統一計費標准,我公司決定自2010年-2011年采暖期始,遵照天津市供熱辦公室下達的文件規定按『供熱建築面積』的計算方法重新核定各熱用戶繳納采暖費的計費面積並按新核定的計費面積重新簽訂供用熱合同。同時決定:,在歷屆采暖期少收取的采暖費差額部分,各用熱戶一律不再補繳。
希望您們能協助我們盡快完成此項工作,對我們此次計費面積核定工作給您們帶來的麻煩表示歉意,懇請諒解。
總經理攜全體員工向您們表示感謝!
天津市塘沽區金達熱力有限公司
2010年8月6日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1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