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10年12月31日10:40分在天津火車站地下出租車zai載客區乘坐津E-17543號出租車至友誼路延長線與大寺交叉路口處泉集北里別墅。全程打出92.2元的收費票據,全程36.2公里。違背正常行駛里程。望有關部門領導能夠嚴查此事。
尊敬的何佰芯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辦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辦理,現對您提出的問題回覆如下:
該車所在海河出租汽車公司已對您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覈查,對該車駕駛員進行了教育,並退還給您50元車費。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和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客運交通管理辦公室
201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