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確定了公益崗協管員要漲工資到1600.我每天乾的也是社區協管員的活,而且我也是公益崗,為什麼不給我漲錢呢?
難道說大學生公益崗就不算公益崗了?我們算什麼呢?
當初簽協議的時候我們簽的是最低生活保障,但是協管員簽的也是最低生活保障啊。
為什麼同工不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