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尊敬的領導:
先前我代表居民反映過:津塘路二號橋福東北裡小區與名家莊園小區之間道路上(茅山道),有人私建停車場收費和便道(盲道)上私搭亭子(3個)及私建衝車洗車臺(現圍成了一個亭子衝洗)的投訴,到目前為止該違法行為還是我行我素,該乾什麼還乾什麼,一點也不受影響,而且存的車輛越來越多、亭子威嚴不動、衝洗車的面越來越大,我們就想不通了,國家花錢修建了道路,是為了方便車輛與行人通行的,可現在成了一些人賺錢的方便之路,為什麼就沒有人管一管,到底為什麼?老百姓要是都這麼想乾嗎嘛就乾嘛,還要政府乾什麼?還要公安局乾什麼?還要城管部門乾什麼?這麼一點小問題都管不了就可想而知了!能讓這些違法行為囂張下去嗎?
在道路上私劃一塊地收費建存車場,請問:道路管理部門看到沒有?
在便道上(盲道)行人通行的便道私搭亂蓋建亭子准備售貨或出租賺錢,請問:道路及城管管理部門看到沒有?
在道路上隨便堆積建築材料(有沙子、水泥、磚等一些裝飾用品)就賣起來,請問:誰來管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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