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津南供熱辦對於補建供熱工程建設費(及暖氣初裝費、或叫增容費)的收費標准為:按照建築面積每平米157元收費,80平米的房就將近13000元,而這一收費項目國家早已明令取消:
從政策層面看,以政府行政方式繼續向用戶征收熱力入網費,明顯違背國家相關規定。原國家計委、財政部曾於2001年4月16日,發布《關於全面整頓住房建設收費取消部分收費項目通知》。在這個通知中,共計明確取消了43項與住房建設相關的收費,其中『取暖集資』屬於其中之一。為了規范這一政策的落實,2002年4月19日,新華社公開發布了國家計委辦公廳關於『供熱增容費』有關問題的復函,稱:一些地方在國家明令取消『暖氣集資』的情況下,變換名目收取性質類似的供熱增容費,屬於價格違法行為,應依法予以查處。
再從法律層面看,我國2004年開始實施的《行政許可法》第13條規定,凡是『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行為,均不實行行政許可。按照這一原則,類似城市供熱等運營行為,明顯屬於企業經營模式,盡管有不少困難,但仍可通過市場競爭機制去解決,可以說越早越主動。我們現實的情況是,正是由於城市建設中供熱市場化程度低,纔導致政府長期予以行政乾預或保護,其結果是,行政乾預市場,百姓無償集資,企業依賴政府的觀念不斷增加,市場意識越來越淡漠,形成目前城市供熱經營中政府、企業、用戶幾方都有怨言的結局。
百姓利益無小事,為民謀利無止境。希望津南供熱辦順應市場和形勢的變化,盡早取消暖氣集資費這一關系民心的不合理收費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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