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中午12點半左右,我弟弟和女朋友在和平區速8酒店門口坐上(發票代碼爲212001012051,號碼爲341316)的出租車,到王頂堤金冠裏,12點51分到達,車費39.50元,里程16.6公里。當時路況很好,沒有塞車,感覺司機繞道了,因此把發票留下來委託本人投訴,因爲剛 才發票上傳不成功,所以請客管辦有關負責人幫忙查一查。另外,請問什麼格式的附件可以接受?郵寄發票到什麼地址?
尊敬的李紅珠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問題我辦相關部門正在辦理,我們將盡快以二次答覆的方式給您回覆,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客運交通管理辦公室
2010年10月20日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經我辦相關部門辦理,現回覆如下:
您所提供的票號有誤,您反映的問題無法覈實。
希望您能夠提供所乘出租汽車的完整的車牌照號,以便對您反映的問題進行查處。
我辦地址爲天津市南開區開華道15號增1號,郵編300384。您也可以打電話23549000進行投訴。
201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