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月份我居住鈴鐺閣片拆遷,我購買福悅裡經濟適用房一套,應五月31日交付。現在暫時延期二個月。我想諮詢:關於《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因甲方或丙方責任延長過度期限,乙方自行安排住處臨時過渡的,自逾期之日起丙方按月增加一倍臨時安置補助費。丙方向乙方提供周轉房,自逾期之日起丙方按月付給乙方臨時補助費,直至房屋交付使用。(原來臨時安置補助費1100元/月)
前兩天我去鈴鐺閣拆遷指揮部諮詢,工作人員說:沒有延期臨時補助費。我們租房費怎麼辦?為什麼不按協議去辦事。
請您解答。
謝謝您!
喜羊羊網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6月2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0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