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相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以二次回復的形式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市發改委
2010年6月25日
尊敬的『老百姓-外出務工』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投訴寶坻至塘沽車票太貴、老百姓難以接受』留言後,市發改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答復如下:
根據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聯合頒布新的《汽車運價規則》和《道路運輸價格管理規定》(交運發[2009]275號),市發改委(物價局)與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聯合發布了《關於規范我市道路班車客運價格的通知》(津價費[2010]63號)規定,我市道路班車客運價格形式為政府指導價,實行按車型制定運價的辦法。在基准運價基礎上,上浮幅度為30%,下浮不限。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者可根據旅客運輸市場的供求情況,在規定的浮動幅度范圍內,自主確定具體運價。
經了解,寶坻到塘沽的道路班車車型為座席高一(30人座),規定的基准運價率為每人公裡0.254元,最高可上浮至每人公裡0.33元。目前,寶坻到塘沽實際執行的運價率為每人公裡0.236元,尚未到位。按照運營裡程110公裡計算,加旅客站務費2元,合計每張客票票價應為28元,符合國家和我市的相關規定。經向市道路運輸管理處了解,目前寶坻到塘沽道路班車不能在高速公路上運營,因此,在票價之外不得再另收高速費。至於您所說購票中所遇到的問題,請向當地交通運管部門投訴。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發改委
2010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