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蘆北口村水費,衛生費特別貴,每個人每月15元,衛生費每人每月10元,對於外地人員和本地人員的收費標准還不一樣,而 且還經常放不到水,就是不用水也要交水費,我想諮詢一下有明確規定外地人員和本地人員繳費的標准不一樣嗎?而收費的標准又是什麼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大寺鎮政府了解情況。村民住宅的管理費用是由村委會及村民代表大會集體決定的,屬於村民自治的范圍。據向村委會了解,當時村裡接入自來水管網時投入了大量的財力,由本村村民集體的出資,目的是為村民服務,外地人員並沒有投入這一部分錢,所以適當有所差別,衛生費則是用於掃保、清運垃圾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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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