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同事在5月21日晚上在萬科水晶城門口乘坐牌照號爲津E15933的出租車先去王蘭莊花園小區,同事到門口下車後又繼續前往南開華苑小區。當時我們上車時間是23點26分,下車時間是23點47分。一共只走了20分鐘,里程顯示是16.1公里,單價2.55元。總金額是37.8元。等候時間1分54秒。我感覺從水晶城到王蘭莊花園小區很近,可是到了王蘭莊計價器就顯示18.2元。不知道是不是司機故意繞路了。而且單價按照每公里2.55元計算對嗎?不是每公里1.7元嗎?請相關部門同志幫忙解答一下。
尊敬的張女士: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辦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辦理,現對您提出的問題回覆如下:
經我辦稽查大隊覈實,您所乘坐的那趟車,公里數相符,單價2.55元也符合規定。稽查大隊工作人員已與您取得聯繫,向您解釋清楚。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客運交通管理辦公室
201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