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大學畢業後戶口落在天津,我的戶口在滄州,當年為了給孩子辦戶口,02年丈夫從集體戶口遷到了同事家中,(孩子戶口未辦成)至今沒有房子。我丈夫現在在唐山工作,為了照顧孩子,我沒有上班,現在想回天津買房,我丈夫的年收入不到4萬,想申請經濟適用房,不知道我們這種情況符不符合申請條件?
路榮欣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4月1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所留電子郵箱發送電子郵件,請查收。
此復
2010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