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區領導:您好!我們是鵬程裡小區的居民。
該小區原富頓物業公司,在沒有任何告知公示的情況下,於2010年1月1日終止服務合同。而我們大部分業主按0.50/米交了1年的物業費是到今年的下半年。
新物業接管以來,在樓門張貼布告,告知每平方米物業費由原來0.50漲到0.75。從2010年1月1日開始實行!
請問新物業公司是否具有房管部門的資質?擅自漲價有何依據?是否合理?原富頓物業終止合同是否符合天津新物業管理條例?我們希望有關領導能協調解決一下!特別是李七莊街辦事處的領導監督物業履行好職責,依法合理收費。讓百姓安居樂業,共建和諧西青!
祝您們工作愉快!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李七莊街道辦事處、區房管局調查了解情況。辦理結果我們會通過二次答復的方式告知您,請您繼續關注。
西青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4月13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李七莊街道辦事處了解情況。該小區為村民住宅,由村委會委托物業單位進行管理。據了解,該小區物業費漲到0.75元是由於物業增加保安和保潔員,加強小區的管理,並加大了治安和掃保力度。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