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陵道街辦事處積極響應市政府『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會議』精神,對嘉陵道沿線聯測影響市容觀瞻的吊掛物進行依法拆除,項目:包括陽臺護欄及窗戶欄等,現對安有護欄的住戶進行300元的補助(拆除護欄並不安裝新型的住戶纔享有此項待遇),我家有一個窗戶在嘉陵道上並且我住在二樓,護欄拆除後我並不想安裝新型護欄,現在想在窗戶外面安裝塑鋼窗戶一面,不知道這樣是否影響市容市貌?中環線上有多家住戶已安裝類似窗戶(塑鋼的),請相關領導回答一下,謝謝!!!
2010年4月6日
尊敬的小軍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南開區嘉陵道街道辦事處現就您諮詢的問題進行回復:首先感謝您對『南開區奮戰300天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第四十六條,嚴禁在住宅樓房外檐上增設門窗、拆改門窗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的規定,安裝窗外塑鋼窗屬於拆改行為。違法此規定的由房屋安全使用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嘉陵道街道辦事處負責同志表示已通過電話向您做了相關解釋,您表示理解。
感謝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政府
201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