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補交前幾年的保險是2003年-2005年請問可以嗎需交多少錢?
滯納金是多少?我自己去辦可以嗎還是必須現在的單位纔能辦。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文件規定,自1993年1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繳費的人員,由於各種原因中斷繳費的,可自中斷之月起補繳基本養老保險。您補繳中斷的養老保險應該在社保個人繳費窗口辦理。如果您有單位,可以請單位協助將您的保險關系轉移到個人繳費窗口,補繳後,再將保險關系轉回到企業。
補繳2005年12月底以前年度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應當在當年繳費下限和上年社平工資之間選擇。2003年-2005年繳費比例為22%。除了補繳保險費外,還要繳納補繳額。具體需要的保險費在您補繳時由工作人員給您計算。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