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我市也規定:在出租車內坐席前置放本車牌號和司機姓名,以便乘客監督。有些城市就是這樣做的。
我深感我市出租車服務質量之差。
尊敬的許火盈網友:
您好!感謝您的建議,現對您提出的問題回覆如下:
我辦對出租汽車車輛附屬設施和標誌有明確的規定,其中包括在出租汽車車內的明顯位置放置《乘客監督卡》。該卡明示駕駛員的近照、監督號碼和投訴電話。近一段時間,由於出租車更新速度加快等諸多原因,一些車輛未按照上述規定放置《乘客監督卡》。根據您的建議,我辦將加大此項工作的管理力度,並狠抓出租汽車運營服務質量,促進出租汽車行業整體服務水平的提高。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和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議。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客運交通管理辦公室
2010年3月11日